心靈工坊 2024春季書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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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格解夢書》

《日本人的傳說與心靈》

《越旅行越裡面》

《超凡之夢:激發你的創意與超感知覺》(已絕版)

Extraordinary Dreams and How to Work With Them
 
作者:克里普納(Stanley Krippner)、柏格莎朗(Fariba Bogzaran)、迪卡瓦荷( Andre Percia de Carvalho)
譯者:易之新
書系:Holistic 021
定價:300 元
頁數:288 頁
出版日期:2004 年 11 月 08 日
ISBN:9867574303
 
特別推薦:呂旭亞(淡江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助理教授)、李宇宙(台大醫院精神科醫師)、陳文玲(政治大學廣告學系副教授)
 
第二章 夢與做夢

解夢可以追溯到史前時期。原始部落的巫師非常認真地處理自己和族人的夢。不同的部落會以不同的方式解夢,摩哈維族(Mohave)認為夢是知識和神靈訊息的來源,北美伊洛魁族(Iroquois)的印第安人則視夢為「靈魂的願望」(這種立場很像佛洛伊德的看法,他認為夢是「願望的實現」)。

對古代希臘人和羅馬人而言,解夢被視為瞭解神祇訊息的方法。希臘神話中的睡眠之神叫希普諾斯(Hypnos),是死神桑納托斯(Thanatos)的攣生兄弟,兩者都是夜間女神尼克斯(Nyx)的兒子。希普諾斯的長子摩斐斯(Morpheus)是睡夢之神,把夢帶給人類,次子艾瑟勒斯(Icelus)把夢帶給動物,老三方塔瑟斯(Phantasus)則把夢帶給無生命的物體。

羅馬的睡眠之神叫索姆納斯(Somnus),這個字和拉丁文ambular(意為「走路」)結合成somnambulism這個字,就是「夢遊」的意思。有些心理學家也把somnambulist(夢遊的人)這個字用來指擁有非常深刻催眠經驗的人。「催眠狀態」(hypnosis)這個詞來自希普諾斯的名字,因為許多早期的研究者誤以為催眠狀態是一種睡眠。

紀元前兩千五百年的泥版就有巴比倫人和亞述人的解夢資料,負面的夢境被歸因於死者的亡靈或惡魔,飛翔的夢被解釋成即將到來的災難,飲酒是預告生命將盡,而喝水則預言長壽。這種解夢方式為每一個人提供相同的意義,並沒有考慮個別差異和夢的脈絡。(1)
紀元前一千三百年的埃及文獻(Deral-Madineh)提供了如何從夢中得到神祇訊息的指引,這可能是現存最古老的手冊,幫助人瞭解自己的夢。令人驚訝的是,其中許多資料都非常符合現代的觀念,不但以聯想、比喻、雙關語來解夢,還會參考做夢者的背景、性格和身體特徵。換句話說,解夢時會考慮個別差異。埃及的睡夢之神是塞拉皮斯(Serapis),埃及各地都有塞拉皮斯的神殿,後來還遍及希臘和羅馬。許多人嘗試睡在神殿,努力誘發做夢,稱為孵夢。無法親自到神殿的人,還會請別人到神殿代為做夢。
印度《吠陀經》裡列出吉夢和兇夢。這本書可能寫於西元前一千五百年到一千年之間,包括一些夢境象徵的特定解釋。不過,它對夜間不同時段的夢有不同的解釋,而且在解夢前要先瞭解做夢者的性格。此外,早期的印度哲學家推測「靈魂」有四種狀態:清醒、做夢、無夢的睡眠,以及神祕的合一。
中國最早關於夢的記錄是「夢書」(Meng Shu)(編註:可能指唐代的《解夢書》),大約寫於西元六四○年,它根據外在或內在的來源為夢分類,此書認為夢通常來自內在的來源,就是做夢者的「靈魂」,可是外在的現實刺激也很重要。例如,睡在一條帶子上,可能引發與蛇有關的夢。夢被視為認識自己的途徑,不過適當的解釋要根據夢的背景。太陽、月亮、星星的位置,還有當時的季節,也都要列入考慮。
西塞羅(Cicero)以自然主義者的態度談夢,並沒有把夢的內容歸因於神祇或靈體。不過,後來的聖傑洛米(St. Jerome)在翻譯聖經時,一直誤譯了一個希伯來字,結果使「透過夢尋求指引」在西方世界等同於「巫術」,這種情形一直維持了一千多年,唯一的例外就是偶爾有被視為來自上帝訊息的夢。即使如此,天主教會仍有許多權威人士禁止解夢。(2)
莎士比亞在《暴風雨》中談到「製造夢的素材」,同時期最著名的塞萬提斯(Cervantes,1547-1616,西班牙小說家)、卡爾德隆(Calderon,1600-1681,西班牙劇作家)、奎瓦多(Quevado,1580-1645,西班牙作家)、貢戈拉(Gongora,1561-1627,西班牙詩人),也都大量運用夢和戲劇之間的相似性,他們都是那個時代的例外,因為當時非常忽略或懷疑夢。直到兩項科學的興起,才開始重視「夢的素材」:精神分析對潛意識的探討,以及自然科學對睡眠的研究。

夢的研究起源──佛洛伊德、莫里和聖丹尼斯
十九世紀有兩位學者,莫里(Alfred Maury)和聖丹尼斯(Marquis d’Hervey de Saint-Denys),率先以監測身體電生理反應的機器研究睡眠。他們練習把自己叫醒,有時則請人定期叫醒他們。莫里詳細記錄睡眠被喚醒的過程,以及腦中的內容。此外,他還進行實驗,以判斷外在刺激如何化為夢的內容。聖丹尼斯記錄自己的夢、自我的觀察和假設的理論,共寫了滿滿二十二冊。兩人都打破過去的傳統,認真看待夢,研究夢的自然起源,並觀察夢的創意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一八九五年,佛洛伊德出版《科學心理學計劃》(Project for a Scientific Psychology),數年後出版《夢的解析》,出版商原本在一八九九年出版此書,卻在封面印上一九○○年,預報新世紀的來臨。但在出版六年後,只賣了三百五十一本。佛洛伊德作品的重要性,一開始並沒有受到重視。
佛洛伊德就像莫里和聖丹尼斯一樣,突破一般盛行的觀念,假定夢可以被解讀。佛洛伊德指出當時的哲學家和精神病學家認為夢只是出於「憑空想像」,他說:「我必須聲明,夢真的有其意義,而且能以科學方法來解釋。」(3)佛洛伊德和莫里與聖丹尼斯的差別在於堅持夢是不受歡迎的驅力、動機和欲望經過偽裝的表現,結果佛洛伊德改寫了夢在西方文化的重要性。
佛洛伊德認為夢的作用是「願望的實現」,建構夢的原料包括最近的經驗,比如做夢前日間發生的事。佛洛伊德稱這些素材是「日間殘留現象」,經過大幅的修改,使原來的內容經過複雜、奇怪的重組,最後成為夢境。雖然日間殘留現象通常代表不重要的日間事件,但佛洛伊德覺得這些事件的作用好像帷幕一樣,掩飾不被社會接納的衝動和願望,並在夢中釋放出來。所以,夢有助於保持心理的平衡,使令人困擾的想法和感受找到出口,因為人在睡著時,比較容易釋放潛意識的東西。
佛洛伊德把夢的內容分成「表面」和「隱藏」兩個層面,前者是經過偽裝的內容,是做夢者願意說出來的部分,但後者才是真正的重點,會在精神分析中浮現出來。佛洛伊德的核心觀念認為審查機制(通常是審查被壓抑的願望)是做夢時掌控資訊處理的主要準則(4)。

意識與潛意識的平衡──阿德勒與榮格
阿德勒(Alfred Adler)原本是佛洛伊德的追隨者,後來和老師發生爭執。阿德勒認為日間殘留現象本身就很重要,代表清醒時關心的事物,所以,夢的作用是處理清醒生活未能解決的問題,而不是釋放潛意識和被壓抑的問題。佛洛伊德把夢視為「通往潛意識的捷徑」,阿德勒卻認為夢是「通往意識的捷徑」,夢的目的是強化做夢者的情感力量,運用這個力量達到清醒時的生活目標。(5)
阿德勒和佛洛伊德都認為日間殘留現象是夢的原料,但阿德勒認為夢會赤裸裸地呈現個人所關心的事,而佛洛伊德堅持這些事情會受到某種偽裝。此外,阿德勒還贊成睡眠和清醒是連貫的,他認為夢表達一個人的生活方式,是心智作用不可或缺的部分;夢是做夢者的產物,反映出此人的人格。所以,阿德勒認為夢本來就有其目的,用符合做夢者典型日常行為的方式,試圖解決問題。(6)
阿德勒和佛洛伊德都誤以為日常生活功能正常的人,在清醒時已充分處理自己的問題,所以很少做夢。可是,電生理研究顯示幾乎每一個人在每個夜晚都會做好幾次夢。此外,佛洛伊德和阿德勒都沒有想到大腦本身可能就是夢中資料的來源,這個觀點在當代實驗室的研究結果中,已經得到普遍的認同。
對阿德勒而言,夢的意象是一種語言,代表個人當前的生活處境。他強調象徵表達的意義,而不是掩飾的內容,正符合他強調清醒的生活方式與夢境是連貫一致的觀念。榮格原本也是佛洛伊德的夥伴,兩人後來決裂,對榮格而言,夢的象徵也是呈現內在生活,而不是試圖加以隱藏。但榮格也認為夢的方式常常抵觸清醒時的方式;夢可能代表某種受到壓抑或發展不足的功能,也可能是一種未來要表現的行為模式。(7)
除此之外,榮格相信夢的意象常常代表生活中浮現的力量,而不是佛洛伊德強調的受壓抑的性欲望和令人困擾的童年經驗。相對於佛洛伊德,榮格發現下述做法非常有用:請案主寫下夜間的夢和白天的幻想,並在解夢時扮演積極的角色。他常常運用「擴大」的技巧,同時考慮文化中的神話和個人的記憶,以便更徹底地瞭解夢。對榮格而言,夢的主要功能就是補償,潛意識以象徵的方式,與立場偏頗的意識心靈保持平衡。夢被視為心靈的自我表徵,是心理歷程不斷自我調節的部分。
佛洛伊德、阿德勒和榮格雖然在許多重要的議題抱持不同的立場,但都把夢的功能視為心靈達到平衡或某種解答的方法。佛洛伊德較強調衝突,阿德勒和榮格則著重於平衡,但三人都發現夢有臨床上的用處和意義。後來的臨床工作者也都承認夢有潛意識的要素,但通常較強調夢直接反映做夢者意識中的擔憂和問題。最先進的夢工作者不同於佛洛伊德,認為做夢者在嘗試瞭解夢時,有能力避免不當的自我欺騙和防衛。許多當代詮釋夢的學派,都把夢視為人格心理動力的真誠表現,而不是經過偽裝的壓抑產物。許多早期的精神分析師輕視這種觀點,他們認為只有治療師能告訴案主夢的意義,但連佛洛伊德本人也沒有採取這種極端的立場。

是想像,也是藝術──福克斯與奈瑟爾
如果假定夢中影像只是如實反映夢所描述的人或物,就會發現這些影像有時可能會顯得毫無意義。在這種情形下,夢中影像可能是其他事物的象徵。佛洛伊德主張夢的象徵常常以偽裝的方式表現當事人潛抑的欲望,可是,這種主張意味著本質上的分裂。大部分當代夢工作者相信夢的象徵過程其實類似人類投入其他領域的象徵過程,例如藝術的領域。
心理學家福克斯(David Foulkes)就採取這種「認知」立場,他認為夢是有意義的象徵,並不是預先決定、需要「轉譯」的密碼訊息(好像語言學家翻譯外國語文一般)。人的心智可以視為抽象的格式化系統,就好像某種轉換和重新安排象徵素材的電腦。另一位認知心理學家奈瑟爾(Ulric Neisser)認為夢是一種想像,一種常常動用清醒資訊的認知活動。他把夢和其他想像的產物歸為一類,包括殘像、幻覺和電影,當事人被「真實的環境」有系統地誤導。做夢者的視覺系統會提供資訊,模擬某個物體;做夢時引用的大腦資訊就是視覺系統真正看見此物體時使用的資訊(8)。
根據福克斯的看法,夢是「以知識為基礎的」,而且「必然反映做夢者的某些內心世界」。夢被視為生動鮮活的想像,非常接近清醒時的想像。事實上,福克斯發現幾乎所有人從夢中醒來時,都能從夢中找出類似清醒時經歷的事件(9)。他認為夢等於是去除感官訊息的清醒意識,不需要和外在世界有一致的連結(10)。但清醒時的認知和做夢時的認知,確實有某些差異,夢中的認知通常有所限制,比如無法做出進一步的計劃,也不能在多種可能中做選擇。
精神分析師萊克勞福特(Charles Rycroft)指出夢就像不完整的詩,夢的本質就是以象徵表現意義,不但非常個人化,也代表做夢者文化中共有的傳統。不過,在大部分情形中,夢的意象相當依賴做夢者的個人經驗,以致於無法直接轉成具有廣大吸引力的藝術作品。(11)
當然也有許多例外,比如亨利.詹姆士(Henry James,1843-1916,美國小說家)、史帝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1850-1894,英國作家,著有《金銀島》)、斯托克(Bram Stoker,1847-1912,愛爾蘭作家),還有許多作家都把夢當成靈感的泉源。不過,認知取向的解夢方式把這些成果以及其他較不引人注目的例子,都視為睡夢中隨機活化原有記憶的認知計劃。有些認知取向的解夢工作把大腦視為有能力製造夢的超級電腦,不過,這種主張很難解釋那些極具創造力的夢是如何產生的,這種夢常為世界帶來新的東西。

來自「做夢工廠」的刺激──霍布森和麥卡雷
神經生理學者霍布森(J. Allan Hobson)和麥卡雷(Robert W. McCarley)的研究重心是更基本的隨機活化類型,也就是假設夢的元素來自睡眠時大腦的某種運作模式和感覺系統受到活化而產生的綜合訊息,這種內在訊息和此人的過去經驗有關。他們推斷夢不是偽裝的企圖,而是這種綜合結果的直接表現(12)。換句話說,大腦先受到內在的活化,接著掃描符合的影像記憶,然後把這些訊息組成夢的故事。
霍布森和麥卡雷在實驗中得到的數據,顯示REM睡眠時,腦幹的神經元會活化較高階的大腦中樞,產生快速的眼球運動,以及各種感覺-運動與情緒的運作過程。大腦運用儲存的資訊,以合成夢的意象,建構出符合活化材料的情節。在他們的理論中,情緒的角色非常重要,做夢者的呼吸速率、心跳、皮膚電位的起伏,都和夢的強度有關。
如果夢的內容是REM睡眠中某些特殊神經活動的作用,就可以預期這些內容的本質會有點怪異。高度活化的大腦皮質必然在REM睡眠時,從許多來源合成一連串的神經元訊息,而在夜間的其他時間,大腦皮質就沒有高度活化,所以只能出現少量的神經刺激。霍布森為了檢測這個理論,從七十三位受試者收集了一百四十六份睡眠報告,每位受試者都有一份REM睡眠報告和一份非REM睡眠報告。然後用一份「怪異性量表」判定夢的不連續性、不一致性和不確定性,套用在每一個夢的情節、角色、物體、動作、做夢者的想法和感受。REM睡眠報告有百分之七十可以歸類為怪異,而非REM睡眠報告只有百分之二十,這個結果支持霍布森和麥卡雷的理論(13)。
如果霍布森和麥卡雷是正確的,那麼夢就是低階大腦的「做夢工廠」刺激大腦皮質時,高階大腦企圖「了解」低階大腦時所得到的結果。大腦接受做夢工廠的刺激,並把影像當成故事的素材,結果使基本的生理過程有可能附加任何心理功能。比如,把日間經驗和原已存在的記憶結合起來;製造「安全閥」,讓做夢者處理不愉快的議題和事件;處理未能解決的問題,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法等等。少數人主張夢的功能只是清除清醒時多餘的腦細胞連結,最好忘掉夢的內容(14)。可是,即使真的有這種神經功能,要人忘掉夢的建議也不盡合理,因為即使是如此分散的思維也可能包含許多創意。為了進一步駁斥這種立場,霍布森說:

由於做夢是普遍現象,所以好像能證明藝術經驗的普遍性。在夢中,我們都能成為作家、畫家、製片,結合了非凡的角色、動作,偶爾加上奇怪又有條理的經驗……所以我強烈反對任何把清醒或做夢的藝術經驗,歸類為病態、防衛或精神官能症的暗示。(15)

霍布森和麥卡雷並不同意佛洛伊德的觀點(由潛抑的願望組成夢),他們認為REM睡眠隨機引發的影像、活動和記憶,可以透過大腦的創造過程產生有意義的故事,因此夢工作者可以丟棄「夢只是重現過去經驗」的想法,相信夢常常能編織出新的經驗。這些新興的想法、新奇的感受,以及針對老問題的奇特觀點,可能非常有趣、創新而實用。想要研究夢、從夢學習的人,就可以從這種新穎的經驗獲益。
為了證明莫里的創新成果,霍布森和麥卡雷觀察可以結合到夢境內容的外在刺激。外在光線、熱度和聲音的變動,都會影響夢,但在實驗室試圖測量這種現象時,卻無法得到穩定的結果。有時做夢者聽到門鈴聲,醒來卻發現是鬧鐘在響。室溫增加可能使夢的背景變成乾熱的沙漠。研究顯示,夢能綜合內在刺激、外在刺激和記憶庫的各種元素,這個事實顯示夢有絕佳的創造潛力。
許多正統精神分析師和其他心理治療師堅持夢的每一份內容都有心理動力的決定因素。可是,佛洛伊德並沒有採取這種武斷的立場,他承認外在感官刺激和內在身體刺激都能引發夢。佛洛伊德只是認定心理動力因素佔有較重要的角色,睡眠時的客觀感官刺激在夢的來源只佔了些微份量,要加上其他因素才會決定引發哪些記憶的影像。霍布森和麥卡雷也認為內在刺激扮演關鍵的角色,不論是多麼迫切的記憶,如果不符合內在引發的感官模式,就不會在夢中現身。即使霍布森和麥卡雷的看法只有部分正確,我們也不該認為夢中的所有元素都具有相同的份量,有些內容反映的可能只是記憶庫無法配對的內在或外在刺激。檢視超凡之夢的內容時,這種情形更加明顯。

大腦啟動夢境──安卓布斯與索姆斯
好幾位科學家提出異議,反對霍布森和麥卡雷對夢的產生的看法。例如,安卓布斯(John Antrobus)提出一種規律的「前饋」系統,並不是出於隨機的產物。眼球運動和這種系統有直接的關聯,因為做夢者從「注視」夢中的動作開始,密集的REM活動就反映出夢境的生動與清晰。安卓布斯認為打從一開始,高階大腦中樞和更複雜的認知過程就已參與夢的產生,這是「由上往下」的模式,相對於霍布森和麥卡雷「由下而上」的模式。
安卓布斯承認低階大腦中樞可以誘發REM的活動,但認為其作用是決定REM的速度,而不是安排夢境影像的特徵,因為後者主要是由大腦皮質來控制的。安卓布斯還駁斥REM夢境報告的獨特性,他的數據顯示,當考慮報告的長短時,REM和非REM夢境報告的差異就消失了。換句話說,REM夢境報告會比非REM報告更怪異的原因,有一部分是出於前者的時間較長。因此,有些非REM報告在本質上也是非常特別的。(16)
索姆斯(Mark Solms)也抱持反對的立場,他的研究顯示做夢和REM睡眠受到各種不同大腦過程的控制。與REM睡眠有關的腦幹機制,只有在前側大腦的幫助下,才能產生做夢的心理現象。非REM階段的夢也是這種前側大腦的活動造成的。啟動REM和非REM的機制都和夢本身的形成無關,而是由位於前側大腦的獨立機制「啟動夢境」的。(17)
索姆斯的數據顯示高達百分之十的非REM夢境報告具有REM夢境報告的所有特徵。他從癲癇病人發作之後的夢得到相似的報告,結果支持他的理論,也就是夢的報告和REM睡眠以外的意識狀態所得到的素材相當類似。他對腦傷病人的研究,得以進一步支持他的理論,有些人在REM或非REM睡眠中都沒有夢,這些人缺少部分最高階的大腦調節機制,索姆斯認為夢的產生就在這個部位;有些人在所謂「做夢工廠」的低階腦部嚴重受傷後,仍然會做夢。(18)

做夢和清醒都是獨特的存在形式──博斯、烏曼和葛羅布斯
有些夢理論家強烈主張做夢者有權利根據自己的方式和認知來接受夢的意象和經驗。存在主義精神科醫師博斯(Medard Boss)否定做夢者心中隱藏了一個象徵性的中介者,他建議在處理夢時,可以要案主試圖判定自己和夢的情緒有何連結。治療師可以下述方式詢問:

在夢中發現自己高高站在搖晃的鐵架上,害怕地抓著扶手不放,惟恐墜落身亡,你不覺得印象深刻嗎?有沒有什麼跡象顯示現在的清醒狀態也有類似的情況?(19)

這時,案主可能覺得焦慮感符合夢中的意象。有些評論家認為博斯的方式,在某種程度上運用了象徵主義。可是,以極度知性取向的象徵主義解讀夢的治療師,會忽略夢本身的感受,相形之下,博斯是較受歡迎的平衡力量。博斯堅信做夢和清醒都是獨特的人類存在形式,提供兩種面對人類處境的方法。如果當事人能反思夢的經驗,從中學習的話,夢就有可能揭露原本隱藏的世界。(20)
烏曼(Montague Ullman)代表人本取向的夢工作,他認為夢有潛在的療癒力。做夢者進入靈魂的私密領域時,必須有安全感。做夢者也需要被幫助去瞭解自己不願獨自面對的夢中意象。有效的夢工作必須符合這些條件,不過,烏曼宣稱任何有足夠動機的人,都能學會這些必要的技巧。(21)
烏曼認為做夢和夢之間有一項重要的差異。做夢是一種入睡後的生物性功能,不論做夢者是否記得過程,都會在夜間出現不斷重複的循環。但夢的報告則完全不同,它是清醒時對做夢經驗的記憶,雖然和做夢有關,但沒有做夢經驗中不由自主的自發性質。換句話說,夢的報告不一定忠於做夢的過程。
做夢時的意識不同於日常的清醒意識,做夢者不由自主目睹一場象徵和隱喻的表演,通常以視覺影像展現生活的某個面向,但也可能以其他感官模式出現。有些做夢者描述大量聽覺意象,以及觸摸、氣味、味道和感受。先天性盲人的夢幾乎是完全不同於視覺的其他感官模式。烏曼指出夢的內容雖然來自做夢者的世界,但並不是以類似攝影方式重現的世界,夢的意象和活動通常會轉變成象徵和隱喻,以非常特殊、有選擇性的方式描繪當前生活困境的各個面向。
烏曼舉一個年輕男子為例,他因為外遇而陷入離婚風暴,雖然還沒有完成離婚手續,但已討論再婚。這個年輕人在夢中看見自己離開一間旅館,沿著街道走向另一間旅館,他在路上試圖戴上領帶,卻發現自己已戴了一條領帶。在夢中從一間旅館走向另一間,是從一個關係轉到另一個關係的隱喻,領帶則可視為婚姻的象徵,一條是實際上的婚姻,另一條是遐想中的婚姻。
烏曼的方式可說是人本取向的夢工作,因為他強調個別差異,檢視夢的社會背景,認為夢參與了真誠、坦率的成長過程,而且把夢工作視為容易取用的技巧,不是只有精神分析師之類的專業工作者才能運用。烏曼反對夢有偽裝和隱藏傾向的佛洛伊德式觀點。烏曼認為夢的三個基本特徵是:和當前生活的問題有關;運用過去的素材來瞭解這個問題;夢有能力戳破陳舊的個人神話,使做夢者對問題做出更務實的評估。
數千年來,夢的來源曾被視為出於神聖、惡魔、做夢者的「靈魂」、環境、潛意識、想像,以及大腦。有些人認為夢沒有任何意義,所以解夢只是浪費時間;有些人認為必須由專家來解夢,但也有人認為做夢者本身就可以學會瞭解夢所需的技巧。葛羅布斯(Gordon Globus)是存在主義取向的精神科醫師,他相信做夢是暫時生活在特殊的「真實世界」,所以做夢本身就有探討的價值。夢是自發的產品,在每個夜晚創造做夢的「真實世界」,是「第一手」的產品,絕不是舊有的「二手」成果。(22)

夢與新典範的思維
新典範的思維考慮到一般系統理論、量子力學、數學、混沌和複雜性理論的進展。艾爾丹(John Arden)說:「過去一百年來的變化,已經大幅改變我們對宇宙運行的看法,我們不再把宇宙看成有絕對客觀性的決定論和機械論宇宙,而是流動、不固定、充滿或然性、互相交織連結的宇宙。」(23)
這個新典範塑造了新興的理論,試圖說明做夢過程的複雜性:把有機體看成開放的系統,在生理、心理和社會的多重面向間不斷流動。對人類而言,健康的自我感是透過自我創造的過程,才得以發展和維持的,夢提供了「自我指示的主題,有助於形成整合的自我,對神經系統和社會文化系統較複雜的物種而言,更複雜的自我整合是不可或缺的。」(24)
霍布森和麥卡雷的活化-合成模式,提供了誘發REM睡眠的可能機轉,這是一種生理時鐘的刺激,涉及特定大腦細胞群的神經傳導物質的交互作用。可是,在他們的模式中,夢的影像發生在象徵的意義之前,並沒有談到合成階段使夢組合起來的原因是什麼。艾爾丹從非線性的觀點來看,認為大腦在REM週期處於混沌、不穩定的狀態時,「自我系統就像收集器一樣,吸引並組織各種神經元活動和影像。個人化的意象或可視為……『自我』組織的過程,夢的過程組織各種神經元的刺激,加以整合,使它們與自我系統產生關聯。」(25)
夢中最常出現的影像就是自己的影像,夢呈現的情境使我們能觀察自我如何「更新」自己,並使同時發生在自己內在和外在世界的情緒、認知和存在的變化,以有創造力的方式產生關聯。透過夢中不斷的自我組織,而能產生這種創造性的重組。所以,物理學家吳爾夫(Fred Alan Wolf)說:「我們透過做夢來發展自我感。」(26)
這種自我組織的形貌以敘述或故事的方式呈現。貝勒(George Baylor)和戴斯勞瑞爾(Daniel Deslauriers)證明夢的故事有許多「選擇點」(或是「分叉點」),可能導致不同的結局。(27)他們的分析顯示社會腳本和個人腳本如何交互作用,以有創意的方式探索明顯的問題。每一個夢都可以在清醒生活做進一步的探索,以呈現個人神話或其下隱藏的重要信念。(28)
在新典範的思維中,夢的分析被視為人與人之間共同探索的過程。戴斯勞瑞爾和寇爾茲(John Cordts)主張治療過程中,探索夢的意義要包括夢的分享。

在分享事實的脈絡中,夢的意義並不只是分享夢的對話中某個成員的抽象概念而已(不論這個人是做夢者、治療師、研究者,或任何夢工作者),而是更務實的過程,好像合夥事業一樣……根據當時的脈絡,可能在做夢者和研究者、治療師、夢工作者間,升起夢的意義。(29)

因此,原先認定夢境具有獨立、客觀事實的想法,轉變成這些事實可以在外界的參與中更有彈性。在這種情境中,提出問題的方式會影響夢的意義。即使是過於強調夢的某個面向的心理學理論,也不需要被視為錯誤的理論,而是呈現複雜、多向度的做夢現象中的某些面向。
研究者兼作家杭特(Harry Hunt)為這種多樣性提出一種細膩如鑽石的模式,包括清明夢、原型夢、身體夢、解決問題的夢和心電感應的夢(30)。此外,杭特還認為「研究夢的多樣性……能為人類心靈無窮樣貌的潛在單一性,提供最令人信服的證據。」(31)
思想、記憶和情緒,以及意識經驗的其他成分,本身都是以無秩序的韻律在每一刻、每個小時、每一天中起起落落。不論是REM或非REM的睡眠,大部分的夢都很像清醒時的經驗,與夢是「精神病」的觀念恰恰相反。(32)可是,夢常常充滿清醒時所沒有的情緒張力,夢中又缺乏批判性思維,使清醒時毫無道理可言的人、物和背景可以交替出現(33)。夢一旦出現,就成為「文本」,夢的報告就像其他「文本」一樣,可以有多重的解讀和不同的詮釋(34)。
所有關於夢的模式和理論都為夢的認識帶來不同的面向,在接下來的章節,我們會根據這些資源幫助你更認識自己的非凡之夢。

 
 
 
推薦:呂旭亞(淡江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助理教授)、李宇宙(台大醫院精神科醫師)、陳文玲(政治大學廣告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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