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工坊 2024/05/05+05/19 王真心【從花精心靈皮膚反應區作身心靈的療癒】迷你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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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氣與自由》

Courage and Free
 
作者:楊蓓
書系:Harmony 007
定價:220 元
頁數:208 頁
出版日期:2008 年 12 月 04 日
ISBN:9789866782459
 
特別推薦:聖嚴法師、吳靜吉、吳就君、丁松筠神父
 
•第三講 與憤怒對話

處理憤怒的第一步:面對它

事實上,生氣不但是自我保護,也是很自然的權利。人有生氣的權利,因為生而為人,憤怒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當被不公平對待、當界線被侵犯,當失去了原有的東西,或找不到自己的定位,不斷地感到挫折時,我們是有權利生氣的。換言之,擁有憤怒的情緒是人之常情,也無可避免,重點是要如何處理它。

可是人很害怕生氣。我們從小就受到「以和為貴」的薰陶和綑綁,而將憤怒視為負向情緒,當它一上身,就急於甩掉,因而無法享受這個權利,也失去了一個深入認識自己的機會。

或許有人會有這樣的疑問:「如果為了享受這個權利,真的憤怒了,甚至出現暴力反應而傷人,怎麼辦?」這個問題,必須在我們願意接受自己可以憤怒的前提下,才有解答;如果憤怒的情緒上了身,我們卻不承認它的存在,甚至逃避它,反而更容易出現暴力或身心的內傷,無法真正地處理問題。

就像前述身為大老婆長女的這位朋友,因為始終沒有看見自己的憤怒,直到後來幾乎被認為生病了,才不得不處理。那個過程對她來說是一件很痛苦的事,痛苦在於她得面對自己的憤怒。「面對」是第一個重要的步驟,唯有面對它,承認憤怒的存在,才能進而對話、處理。

表達憤怒是一項藝術

人因為害怕憤怒的毀滅性,普遍認為憤怒是一件不好或不應該的事情。然而,憤怒其實是個很有力量的情緒,它是可以轉化的。在心理諮商師或心理治療者眼中,一個人表達自己的憤怒情緒,既理所當然,也是權利。

表達憤怒是一項高度的藝術,因為我們必須走過害怕的過程。當人氣到失去理智,被憤怒抓住時,那是一個非常痛苦、可怕的經驗。在那短暫的時刻裡,我們不知道自己在哪裡,隨之而來的是排山倒海的情緒,人很容易被那強烈的情緒所吞噬。

憤怒時,人之所以會害怕,就是隱約感覺到憤怒情緒的毀滅性,所以急於逃離。如果平常我們可以試著練習認識、覺察自己的情緒,當發生突發狀況時,自然會有比較好的基礎去承受。

憤怒不會是沒來由的,如果有人侵犯我們的界線,把我們對他的好視為理所當然,拿走我們原來擁有的東西,甚至干擾、評斷我們在生命中給自己的定位……,當我們仔細檢視每一個細微的當下,會發現憤怒的情緒其實早已存在。即便在過馬路時,有人因為趕路,不小心擦撞到你,你的心裡也會突然間冒起怒氣,因為界線被侵犯了。如果連這一秒鐘的擦撞、一秒之間怒氣的來去,你都覺察並習以為常的話,就不會被憤怒抓住。這就是基本功。好比你很慎重地在跟一個人交代事情,可是他顧左右而言他,眼神飄忽不專注,使得你很生氣,這種時候,就是覺察自我情緒很好的切入點。

打孩子?還是打童年的自己?

再舉個例子。有位女士出生於家教非常嚴格的家庭,她排行老大,個性木訥、嘴巴不靈光,書也讀得不怎麼樣。她有兩個弟弟,都長得聰明伶俐又會讀書,很自然地,父母親總是要求姊姊照顧弟弟。可是弟弟一不如意就哭著亂告狀,姊姊因此常挨打。處於這樣的劣勢,姊姊老覺得自己不如弟弟,這位女士因此養成了兩種心態,一是自我要求很嚴格,一定要做好每件事;二是覺得自己永遠不夠好。

在這種環境裡,姊弟們倒也相安無事地長大了,不過家庭關係卻很疏遠。後來,姊姊有了自己的孩子,卻開始打小孩,她認為孩子的管教是用棍子打出來的,尤其打女兒打得特別兇。

她不但自己很努力地在職場上往上爬,也很嚴格地要求自己的孩子,先生對此無可奈何,只能在能力範圍內盡量補償孩子。這位母親在後來的一段工作低潮中,承受很大的壓力。有一回,她又在打女兒時,突然間放手、把棍子一丟,說:「我在打誰啊?」就坐下來哭了起來。

後來的會談中,這位母親談到:「我從小就討厭自己,一天到晚受委屈,怎麼做都不對,所以我不希望孩子像我一樣,當下我才知道原來我那麼討厭自己!」那次之後,這位母親不再打小孩了,因為她清楚發現打孩子是宣洩自己從小到大沒有被公平對待的憤怒。

由此可見,這位母親具有很好的反省能力,因為一個人在盛怒下要去覺察自己的情緒已屬不易,要在盛怒下產生反省的能力,更是難上加難。其實這位母親為了控制自己的憤怒,已付出了長期的努力,她點點滴滴地覺察,不停觀看內心起起伏伏的情緒,回到自己身上找答案。正因為她逐漸產生較好的反省能力,才可能在盛怒之下出現如此高難度的反省功夫。所以,憤怒情緒的覺察是基本功。

宣洩情緒也會上癮

需要留心的是,若憤怒像無底洞般不停地宣洩,會是件危險的事。在國外的許多家暴案件報導中,發現孩童會因為家暴當時的恐懼,或者害怕自己的憤怒情緒,造成眼睛所見、耳朵所聽的都非實情,因而產生很多司法訴訟的問題。

當憤怒不停地湧出,人會被憤怒的情緒所吞噬,失去理性判斷,或造成錯誤解讀。一旦人失去了理性判斷,憤怒的宣洩也同時失去了功能,因為任何情緒的宣洩本身必須要有功能,否則就變成撒野。

憤怒的宣洩是在消融、轉化憤怒的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行為,但要如何分辨我們的「宣洩」是在撒野,還是具功能性的宣洩呢?有些人會不斷重複宣洩的過程,這次宣洩完了,丟掉負向的感受,鬆了一口氣,可以重新開始過日子,但隔了一段時間,還得再宣洩一次。這是一種上癮行為。有人以為這樣的情緒宣洩,會讓他的身心愈來愈清淨,問題是他的行為顯現的並非真正的平靜。在生活裡,他依然有許多莫名其妙的躁動,因為憤怒的原由並沒有被轉化。

所以,情緒覺察的功課必須是細膩而赤裸的,否則當宣洩憤怒變成上癮行為,這會讓我們掉入另外一個執著裡。也就是說,當我認為宣洩情緒是我的權利,得理不饒人,憤怒的宣洩就容易演變成攻擊,甚至隱匿成一種更高明而不帶煙硝味的攻擊行為。

宣洩和攻擊是兩回事,但我們很難用一個指標,來界定它是有功能的宣洩,還是撒野的上癮行為。唯一可以清楚確認的是,如果有人用他的憤怒去侵犯、攻擊別人,那樣的宣洩就是撒野。這牽涉到界限的問題。一個宣洩憤怒的人,如何回頭認清自己的界限?這時就要開始往內探索,反省這些憤怒情緒是怎麼來的,從自己身上找答案,而不是將憤怒的宣洩當做自己的權利,去攻擊別人。情緒像條河流,如果要打開閘門,也不能一洩千里地氾濫,而是要讓它在可承受的範圍內自由地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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