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二】當自己內在小孩的媽媽 書序作者:林蔚昀(專欄作家、波蘭文學譯者) 愛麗絲•米勒的《身體不說謊》,我是在眼淚中讀完的。而且不是普通的流淚,而是無法抑止的無助嚎啕。
身體會感到痛、會哭泣,我想是因為這本書激起了我體內那個小女孩──雖然在現實生活中,我已經是一個四歲半小男孩的母親──她內心的無助、被不斷拋棄與拒斥的絕望,於是,我三十二歲的身體也感受到她的痛苦而慟哭了。
我和作者來自完全不同的背景、活在完全不同的時空,現實中唯一的連結是我目前住在波蘭,和她出生長大、後來逃離的國家是同一個;但是我十分能理解她所說的受虐兒的心理,以及他們對童年苦痛的否定。因為,我也是受虐兒,而且我是花了許多年的時間、付出極為痛苦的代價,才有勇氣承認、面對這件事。
國小六年和國中三年,我都有被學校老師體罰或以語言羞辱的經驗。打我最兇的是我小一的導師,她打我只是因為我幼稚園沒學過ㄅㄆㄇㄈ、剛開始上學時國文考不好,還有常常在學校哭著想媽媽。除了考試成績沒有達到標準、不守秩序會被打,這位老師也會因為莫名其妙的理由打學生,比如說被打時手沒有伸直、忘了說謝謝、或者被打沒有哭反而笑;她還會對我們進行情感勒索,比如罵我們「只會和父母告狀、不懂得感謝老師付出的心血、讓老師背黑鍋」等。
即使是在今天看來那麼明顯、不可思議的暴行,我也是直到最近兩三年,才能以「虐待」來稱呼那發生在我身上的可怕事件。很小的時候,我會認為我被打是應該的、對我有好處的、需要被感謝的,原因也許就像是匈牙利作家因惹•卡爾特斯(Imre Kertész)在他著名的小說《非關命運》中所說的:如果不把在集中營中遇見的所有費解而殘忍的事情解釋為正面的,他會因死亡的恐懼而崩潰(引自《身體不說謊》內文)。
米勒在《身體不說謊》中提到,我們的社會時時刻刻都在提醒我們「要尊敬父母」。在西方世界中,這個信仰是依靠基督教精神來鞏固(米勒提出了摩西十誡中的第四誡,稱它為「老人的人壽保險」),而在儒家文化圈,包括台灣,尊敬父母的思想更是得到了廣泛的延伸,隨時隨地透過孝道、五倫、尊師重道、敬老尊賢……等教條來約束我們,要我們善待包括父母在內的所有老人,不管他們曾經對我們造成多大的傷害。
於是,我被迫去為自己憤怒的情感負責,去「體諒」、「寬恕」、「理解」那些其實一點都不負責任的大人。我的父母雖然沒有對我的痛苦袖手旁觀,但是他們也無力改變老師的暴行,只能叫我不要在意。這些壓力、矛盾衝突、敵意和失望一直在我體內膨脹、沸騰,終於,在我十四歲的某一天,它透過讓我用美工刀切開自己的身體,撕裂了我。
照愛麗絲•米勒的說法,我的身體說話了。那話語是如此的誠實、血淋淋,以至於當時的我和身邊的人都沒辦法面對它,也沒有人能理解這種語言,於是我身體的尖叫只好以沉默的姿態繼續存在。許多年後,當我的自殘行為轉變成對丈夫的語言及肢體攻擊,當我身體的尖叫終於被我自己和他人聽到,當我有了覺悟認真去做心理治療、不再因為痛苦而中斷……我才慢慢聽到、也聽懂了我身體的話語。
「救我。」這就是我的身體、我身體裡那個小女孩從我七歲起就不斷對我發出的訊息。而我一直等到有了自己的孩子,因為不想讓我過去受到的傷害成為孩子的負擔,才有勇氣、意願和能力,去成為我內在小孩的母親,去照顧、擁抱和保護她,對她說:「妳有權利感覺到妳所感覺到的,世界上沒有任何人能夠剝奪妳的感覺。妳不必為妳的感覺感到罪惡,妳值得別人對妳好。」
「妳值得別人對妳好。」當我能夠對自己的內在小孩說出這句話,我也用行動向她證明了:她值得我對她好,我可以對她好。我成了愛麗絲•米勒口中那個可以滿足孩子對愛的需求的人。同時,因為當母親的經驗,我明白自己的侷限,明白我偶爾也是無法給予的、也會感到疲倦或厭煩,無法滿足內在小孩的所有需求。
但是沒有關係。就像我不必在我的孩子面前扮演一個完美的母親,我也不必在我的內在小孩面前扮演一個完美的「知情見證者」。我慢慢學會,不要因為有時候無法愛自己而感到罪惡,因為那只會讓我陷入無止盡的怪罪漩渦。我只要像英國兒童心理學家溫尼考特(D. W. Winnicott)說的,夠好就好了。因為夠好,我可以允許自己像波蘭兒童教育家柯札克(Janusz Korczak)一樣,針對「如何愛孩子」的問題坦白地回答:「我不知道。」
我感覺自己正站在一艘帆船上,即將航向一趟未知的旅程。我知道在那旅程中我會遇到自己的小孩以及我的內在小孩,甚至是我父母及丈夫的內在小孩。我即將和他們產生一些關係,但我還不知道那會是什麼樣的關係,也不知道要怎麼去接近他們。我只知道風已經起了,而那風,有一部分是愛麗絲•米勒的書所掀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