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工坊 史詩級宗教學家伊利亞德 Mircea Eliade 最經典的著作。「唯有體認神聖,方能真正安頓於凡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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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智化:依附關係.情感調節.自我發展》

Affect Regulation, Mentaliz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elf
 
作者:彼得.馮納吉、喬治.葛瑞蓋、艾略特.朱里斯特、瑪莉.漢普沃斯
譯者:魏與晟、楊舒涵;審閱:林俐伶
書系:Psychotherapy 054
定價:1000 元
頁數:544 頁
出版日期:2021 年 04 月 20 日
ISBN:9789863572060
 
 
前言

本書的付梓仰賴於許多事物的貢獻。我們引進了多方的資源,雄心壯志地期待本書能針對多重的讀者群,包括心理學研究人員、臨床心理學家以及心理治療師,同時也包含了其他領域的發展學家。從最一般的層面來說,我們希望可以突顯發展心理學對於心理治療與心理病理學有多麼重要。我們整合了心理學發展的科學知識,以及與成人及兒童工作的臨床經驗,來解釋心理治療。我們相信,只有在個別心理治療師與專業研究人員雙方能持續合作的情況下,患者才能受到最好的照顧。像這樣的整合,其價值當然無法馬上獲得所有人的接受(見Green 2000; Wolff 1996),也確實不需如此。心理治療師主要是透過談話來給予病人臨床上的幫助,因為這些病人所尋找的幫助不(只)是藥物,更是一個願意對他將心比心的人。相關學科在科學上的進展不一定會對心理治療的實務有所幫助,比如說,1940與1950年代霍爾(Hull)與史金納(Skinner)所提出的學習理論研究,對當時的心理動力取向治療師就沒什麼幫助,卻有益於另一種截然不同的心理治療學派,比較強調行為與環境,較少關注個人與意義。

我們的工作立基於那些傑出的前輩們,他們在精神分析與發展的理論上投注了相當大的心力,也建立了很好的理論基礎,如安娜•佛洛伊德(Anna Freud)、梅蘭妮•克萊恩(Melanie Klein)、馬勒(Margaret Mahler)、布洛迪(Brody)、埃姆德(Emde)、史騰(Stern),與其他許多人士。特別鼓舞我們的例子是安妮•柏格曼(Anni Bergman 1999),她是分析師瑪格莉特•馬勒知名的共同研究者,在她的書中,完美地整合了發展理論與臨床思維。讀者們也可在本書中發現柏格曼書中的許多想法,只是換成稍微不同的觀點來講。所有心理治療的發展都是起源於對人類發展的觀察,因此必然會共同享有許多重要的特色。同時我們也相信,在本書中討論的許多想法──像是父母鏡映的社會生物回饋理論、目的論與意圖位置、反思功能、精神現實中的精神等同與假扮模式、異化自我、心智歷程、情感等,當然還有最重要的情感調節與心智化──都為精神分析與心理治療提供了真正的新方向。

然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本書的思維與關注的方向並不侷限於精神分析,我們還運用了心智哲學的概念,以捕捉與描述嬰兒是如何透過探索他人的心智,來成就自身心智的歷程。人類會透過他人來探索自己,這個概念源自於德國的唯心主義,而後精神分析式的心智哲學觀又進一步地拓展了這樣的想法(Jurist 2000)。在社會認知的領域中,心智哲學的運用相當普遍。但我們的理論導向有些不同,因為除了認知外,我們也同樣關注情感。也因此我們援引了依附理論,依附理論強調嬰兒與原初照顧者的關係品質會影響到嬰兒的自我感(sense of self),並且有許多實證研究的支持。確切來說,我們的工作不只借用了依附理論,更對依附理論做了重大的重新概念化。我們認為,依附並不只有依附關係本身而已,而是能更進一步發展出表徵系統的能力,這可能是人類為了有助於存活而演化出來的功能。因此本書另一個具有貢獻的面向,便是舒緩了過往精神分析與依附理論的一些長期緊張關係 (Fonagy 2001)。

本書的書名是由三個標題(情感調節、心智化、自我發展)組合而成,主要內容就是在談這三個主題與其相互間的關係。我們主要關注嬰兒、孩童、青少年到成人的心智中,對心理狀態表徵的發展。心智化是一個發展理論界很熟悉的概念,論述了個體是如何理解到自己運用心智的方法,好用以調整對於外在世界的經驗。心智化可說是自我發展的根本,因為心智化會逐漸豐厚內在組織,讓個體能參與社會,並與共享此能力的他人構築出複雜的人際關係。另外,我們也用「反思功能」這個詞,為「個體有多少心智化的能力」做出操作型的定義 (Fonagy, Target, Steele, & Steele 1998)。

心智化會立即令人聯想到自我的兩個層面:主體性(agentive)與表徵性(representational),也就是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 1890)所說的「主格我」(I)與「受格我」(Me)。自我表徵的發展一直以來都受到學者的高度關注,詹姆斯的「受格我」,或是「實體自我」(empirical self)(Lewis & Brooks-Gunn 1979),指的是我們認為自己身上所真實擁有的一系列特徵發展,儘管這可能是藉由推論外在環境對我們的反應而得來(Harter 1999)。因此,心智化的這層面在精神分析理論與認知理論中,都是有著長久歷史淵源的概念(Morton & Frith 1995)。但是自我做為心智主體,或我們在他處所說的「心理自我」(psychological self)這個概念(Fonagy, Moran, & Target 1993; Fonagy & Target 1995),相對來說是常被忽視的研究主題。心理學家與精神分析學者對鞏固自我主體性的發展歷程這個議題的漠視,可能是因為在傳統上受到太多笛卡兒主義者「第一人稱權威」的影響,認為個體能夠直接並正確無誤地得知內在的心智狀態,而不是將其看成是一個困難重重的發展成就。瑪西亞•卡佛爾(Marcia Cavell 1988, 1994, 2000)的工作尤其提醒了大家,精神分析的後設心理學其實與笛卡兒主義相差無幾。精神分析與人類發展學經常附和笛卡兒的傳統假設,認為心智主體性的經驗是天生的。我們試圖在本書打破這個主流哲學傳統,提倡心智主體性應該是種逐漸發展或建構出來的能力。

對於意圖行動之表徵的發展與哲學研究都顯示出,意圖心智狀態的表徵可能有更為複雜的內在結構。個體可能可以部分意識到這些意圖結構,也可能完全無法意識到。這件事情之所以很重要,是因為要能理解到自我是個心智主體,就得透過人際經驗,特別是與原初客體相處的經驗。心智化包含自我反思與人際知覺,這兩種要素結合在一起,就可以使兒童區分內在與外在的現實,也能從人際溝通中區分出內在心智與情緒歷程。在本書中,我們會同時運用臨床材料與實證研究,佐以發展上的觀察,來呈現嬰兒能經驗到自己是個擁有心智的有機體,或是經驗到他自己的心理自我這件事,並非先天固有,而是從嬰兒期至兒童期逐漸演化出的一種結構。這樣的發展極為仰賴兒童與更為成熟、友善及具有反思的成人進行互動才能完成。

我們認為,心智化不僅只是一種認知歷程,同時也是透過與原初客體的互動來「發現」情感的過程。因此,本書也會把重點放在「情感調節」這個概念上。在許多發展理論與心理病理學的領域中,這個概念都十分重要(例如Clarkin & Lenzenweger 1996)。情感調節就是主動調整情感狀態的能力,與心智化關係密切,因為心智化就是自我感與主體感的基石。在我們的想法中,情感調節是心智化的前提;但是我們也相信,一旦個體開始心智化,情感調節的本質便會有所轉變。在此我們辨識出情感調節可以是種情感狀態的適應,若發展出更複雜的型態,也能運用情感來調節自我。「心智化情感體會」這個概念,指的是一種更成熟的情感調節能力,讓個體能在自身情感狀態中,發現主觀的意義。我們認為,在每一種心理治療取向當中,心智化情感體會都是療效的核心,這代表著個體能在經驗上理解自己的感受,而這種經驗遠遠超出了僅能在理智上理解感受的狀況。也是在這種境界中,患者的抗拒與防衛才有意義,因為此時治療者對抗的不只是特定的情緒經驗,同時還是一整個心智模式的功能;這些受損的模式不只會扭曲心智表徵,阻礙療效的進展,同時也抑制了心智功能 (Fonagy, Edgcumbe, Moran, Kennedy, & Target 1993)。所以我們可能會誤解自身的感覺,以為自己處於某種感受,但實際上真正感覺到的卻可能是另一種情緒。不僅如此,個體甚至有可能會把自己從情感豐富的經驗世界中踢出。比如說,有些人沒有能力從心理和心理社會的前因後果設想而一再重蹈覆轍,這可能就是因為此人的心理歷程受到了廣泛的抑制,或是鞏固這些能力的心理歷程發展出了問題。

我們的情感調節與心智化理論更豐厚了先前的理論學家所提出的論點,如約翰•鮑比(John Bowlby)所談的依附的演化功能。我們認為,早期客體關係的演化功能是為了使幼兒打造出某種環境,在這個環境中,可以充分地開展出理解他者與自我心智狀態的能力。我們假設,對於自我與他人心智的反思,都是建構出來的能力,是由早期關係演化而來。對人類而言,發展出能解讀人際互動的心智結構非常重要,而由於心智化又是人際功能的核心,由此推論,心智化在演化上必定有其特別的地位。語言當然是象徵性互動的主要方式,但為了要適當地運用語言,就需要組織主觀世界。內在狀態必須要有其意義,才能夠用來與他人溝通;同時我們也要有能力解讀他人的心智,才能在工作、情愛與遊玩時與他人合作。

本書會清楚強調,早期的人際經驗是最初的中介變項,影響著往後心理疾患與心理治療中會出現的心智能力。某種層面上,我們延續了心理社會取向的傳統,認為親職與早期的人際環境是發展病理學中的關鍵 (Cicchetti & Cohen 1995; A. Freud 1981; Masten & Braswell 1991; Rutter 1993; Sameroff 1995; Sroufe 1996)。儘管我們支持上述的觀點,但在上個世紀的精神病學與社會科學中,隨著領養與雙生子行為基因學研究證據出爐,上述觀點也開始陸續遭到批判(Eaves et al. 1997; Hewitt et al. 1997)。這些研究者們認為,過去的研究因為無法控制好基因上的變項,而過度高估了社會環境的影響。然而我們也注意到當前的精神病學文獻都變成了單純的先天論觀點,覺得只有基因資料是寶貴的,而且還有著精神分析這種只注重心理層面資訊的學門所無法提供的價值。其結果就是,早期環境只剩下少許影響,而且這些影響還是由於生理因素的緣故,而非心理因素(例如Marenco & Weinberger 2000)。

我們已經清楚知道,心理學的準則無法違背神經生理上的限制,但這並不代表心理學能簡化成為生物學。本書會討論到現今學界想把人類行為「基因化」(geneticization)的現象。我們認同演化論學者多布然斯基(Dobzhansky 1972)與古爾德(Gould 1987)所提的主張,認為先天條件(遺傳學或基因)的功能是「潛力因子」而非「決定因子」。雖然那些生理決定論者常會用可塑論者或是互動論者的語言來解釋,但事實上他們骨子裡還是覺得生物學主宰了一切,基因才是最主要的決定因子。儘管我們知道性格在演化中有很大的變化性,不過遺傳而來的特徵還是被認為占有主要優勢。我們認為,學界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傾向,是因為基因─環境有交互作用的實證數據還太少。然而,現代的基因學已有足夠的能力去重新考慮,是否還要緊抓著生物學這個保命符不放(Gould 1987)。

我們認為基因─環境交互作用的證據之所以不足,是因為行為基因學家傾向研究「錯誤」的環境:也就是學者們只研究生理上的環境,卻忽略了個體的心理環境。也就是說,他們沒有考量到「主觀性」,主觀性牽涉到人是用什麼機制在解釋外在世界。我們認為環境是「被經驗的」,主觀經驗就像是從基因型到表現型間的過濾器,具有主體性的自我底下有許多表徵歷程在運作,這並非只是環境與基因效用下的結果,而是更為重要,擔當著基因型會如何轉化成表現型的中介變項。我們把心智化當作這個中介調節歷程的核心,因為個體對於社會環境的解釋方式,才是影響基因表現的主因,而非物理環境。

這些思考使我們將「早期人際關係如何影響到往後經驗的理解」重新概念化,不再認為早期關係只是為日後的關係產生一套模板(例如Bowlby 1980)。取而代之的是,我們深信,早期關係會影響到心理與神經生理學的發展,並決定了人際環境處理的「深度」。如果個體在情感照顧上的早期經驗非常不好,就會損害到個體日後處理或解釋心智狀態的相關訊息能力,尤其在具有高度壓力的人際情境底下,這個能力就變得相當重要。依附關係當中的不安全感就是心智化技巧受到限制的一個指標。我們發現,以「處理或是因應親密關係的能力」,來重新解釋傳統依附關係的類型,能有效地為我們提供幫助:相當良好(安全型依附),或相對貧乏(不安全依附)。而混亂型的依附則是代表著個體在遇到壓力情境時,會喪失心智化的能力。

所以,主體性或心理自我的健康發展要素到底與環境中的哪個層面有關呢?父母的同調互動(Jaffe, Beebe, Feldstein, Crown & Jasnow 2001; Stern 1985)經常包含著情感的鏡映──也就是說,父母會假設孩子現下可能擁有的感受,並運用臉部或是聲音的表達重現給孩子看,來安撫而非強化孩子的情緒。我們認為父母的情感鏡映是一種工具,能幫嬰兒創建出對自身原初情感狀態的正確次級表徵,以增強嬰兒情感調節的能力。而照顧者鏡映嬰兒內在經驗的影像,能夠組織成孩子的情緒經驗。因此,自我除了要面對環境的影響之外,在某種程度上,人際環境的互動也會組成自我。佛洛伊德認為,在嬰兒期時,自我會把他人當成是自身延展的一部分(例如Freud 1900a),但我們的論述則與之相反──我們認為,自我就起源於他人經驗的延伸。

以下我們會提出兩個關係密切的發展理論,這兩個理論都在探討人是如何理解到心智的本質是表徵性的,以及它們與情感調節之間的關係為何。第一個理論就是父母鏡映的社會生物回饋理論,這個理論是在描述嬰兒自發的情緒表達,以及後續照顧者對於嬰兒做出的臉部與聲音表達,是如何透過「後效偵測」(contingency-detection)機制連結在一起。後效偵測是由約翰•華森與同事(Bahrick & Watson 1985; Gergely & Watson 1996; Watson 1972, 1994)所提出,在第四章中,我們會更完整地描述這個機制。後效偵測有兩個重要的功用:(a)嬰兒會因為父母的鏡映而得到控制感,改善情緒的狀態,最終,嬰兒就能經驗到自我能做為調節的主體;(b)建立情感狀態的次級表徵,奠定情感調節與衝動控制的基礎。有了次級表徵,情感就能像行為一樣,能於內在進行操作或釋放;(p.9)個體也能感覺到情感是可以被辨識的,也因此能被分享。如果父母表達的情感與嬰兒的情感相差很大,就會無法適當地標記出嬰兒的內在狀態,使嬰兒感到混亂,並經驗到無法被象徵化的內在狀態,情感調節也會陷入困難。

由於情感鏡映是表徵架構的發展基礎,照顧者必須顯示出自身的情感表現並非真實的狀態:也就是說,父母鏡映出的情感並不是父母自身的真實感受。我們將這種鏡映的特徵稱為「標記性」(markedness)。若是照顧者的鏡映能與嬰兒的狀態一致,但卻缺少標記性,嬰兒可能就會被壓垮;因為在嬰兒的感覺上,這就是父母的真實情緒,所以反而讓嬰兒經驗到自身的感覺好像會傳染給他人、被普同化,因此是比較危險的。簡單來說,當嬰兒知覺到這種與自己一致,卻又太過真實的負面情緒時,嬰兒的情緒狀態反而會更為惡化,而不是受到調節。這種鏡映會造成嬰兒的創傷,而不是讓嬰兒感到被涵容。

第二個理論認為,在人類能認知到自己的心智具有表徵性之前,已經有一個主觀性的本質存在。我們發現,在早期覺察心智狀態時,嬰兒與幼兒會有一種特色,感覺到內在好像等同於外在,存於心智中的事物,必然也存在於外界;而存於外界的事物,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於內在的心智中。我們把這樣的狀態稱為「精神等同」,這是一種經驗內在世界的模式,這種模式可能會造成強烈的壓力,因為個體會把內在的幻想投射到外在世界,外界因此變得可怕。所以,能學會用偽裝的感覺來面對心智狀態,就變得很重要。照顧者重複的情感─調節鏡映,能幫助兒童學習到,內在感受並不一定會波及到外在世界,兒童的心智狀態可以與外在現實脫鉤(decoupling)。我們認為,若父母可以提供更多的一致性情感互動,與具有標記性的適當鏡映,將會促進這種脫鉤的歷程。相反地,如果父母很難調節自己的情緒,而被嬰兒的負面情感所淹沒,表現出真實且未標記的情緒表達時,就會干擾到嬰兒的情感調節發展,使嬰兒無法學習到表徵與真實心智狀態之間的差異。若這種狀況持續下去,內在與外在精神等同的模式會因此持續掌控個體的主觀世界,導致嚴重的人格障礙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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