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很清楚,自己是在哪一刻發現我無法再繼續躲避我身為一個諮商師,在工作上會遭遇的道德層面。當時我正與布魯斯進行面談。他是一個四十歲的男人,妻子依蓮剛剛跟他離婚。他有一天下班回家,發現依蓮已經將他的所有東西丟進他車裡,還換了家裡的鎖。布魯斯沮喪萬分,幾乎崩潰,因此來找我諮商。他說他一想到探視時間時,要回去那間房子接孩子,三歲的凱倫和六歲的史考特,就覺得難以承受。而把他們帶回去給他們母親後,獨自回到他窄小的公寓,比這還更難受。他淚流滿面地說,在依蓮這樣對待他之後,他實在無法再面對她,雖然他仍舊愛她,也還想挽救他們的婚姻。
談得越來越多時,布魯斯開始零星地丟出一些話,例如,「說不定我離遠一點,對孩子還比較好,」或者「我想我可能需要一段完全的休息。也許我應該收拾行李,搬到很遠的地方去。」事實上,布魯斯之前有個孩子,他與孩子的母親並沒有結婚,而他就在幾年前與這個孩子斷了聯繫。他說到要拋棄他的孩子時,我相當驚愕,但是我的訓練讓我具備一些這種狀態的標準回應,例如,「現在你必須做什麼,好幫助自己渡過這個難關?」
傳統心理諮商典範中,對於像布魯斯這樣的情況,所能提出的最具挑戰性的反應不外乎:「你是否考慮過,如果你完全退出你孩子的生活之外,你以後會有多後悔?」或者「你現在的心理狀態可能不夠健康,不適合做長期的決定。」這些話都沒有錯,我跟布魯斯諮商時,也都用到這些話。但是我也決定要做一件絕對不傳統的事──用明確的道德用語挑戰他。聽他漫長地描述婚姻結束帶給他的痛苦之後,我溫和但堅決地告訴他,我非常憂慮如果他如果拋棄他的孩子,他們會受到很大的傷害。
他的回答是:「我也很擔心這點,但是我的情緒狀態這麼糟,我能夠當個好父親嗎?」這讓我能夠繼續在道德層面上進行對話。
接下來的整段談話中,我都一直強調他對他孩子有多重要,即使他自己不這麼認為,即使他的情緒狀態並不完美。我告訴他,我當然能夠了解他可能需要一段短暫的休息,才能振作起來,但是他對他的孩子而言,是無可取代的,而且以我的判斷,如果他就這樣從他們的生命中消失,將在他們心中留下一輩子的傷痕。
最後,我提醒他,他的孩子對他們的婚姻觸礁沒有責任,讓他們因此受害是不公平的。布魯斯在我們的談話中思索他應該採取的方向,我則在談話中提出這些觀點,不是用說教的方式,而只是表示我的看法。
我並不是有史以來,第一個在這種情況下以這種方式應對當事人的諮商師,但是我在此時才醒悟到我在臨床訓練中,幾乎完全沒有學到該如何對布魯斯挑戰這些道德議題──而我其實有非常優秀的老師。有哪些心理諮商的主流理論,是我可以求助的?我跟其他許多人一樣,都被訓練成要避免對當事人說「應該」怎麼做,訓練成絕對不要對他們用「應該」這樣的字眼。我被成功地塑造進入心理諮商這個行業,而這個行業在一九七○年代時,已經發展出堅定的信念,認定「應該」的說法,會使人落入為別人而活的陷阱裡。唯一真實的生命必定是立基於聽從「我要」的指揮。
雖然家庭諮商師比個人諮商師有多一點訓練去考慮每一位家庭成員的觀點,但是我們也經常很容易就忘了治療面談中沒有出席,卻會承受道德行為所帶來後果的人。許多家庭諮商師都可以很輕鬆地討論當事人需要、應該從別的家庭成員獲得什麼,卻很不願意討論當事人虧欠其他家庭成員的照顧、付出、公平、和真誠。即使是家庭諮商師,對於這種情感個人主義的理想,也無法免疫。
有些諮商師會認為,我對布魯斯宣示我對於親職承諾的立場,聽起來就是一副衛道作風,但是我想對布魯斯明白表示兩件事:對於他是否該保持對孩子的承諾,我的立場並不中立;而且我重視他孩子長期的需求,超過重視他短期的挫折。不過,在此之前,我已經跟布魯斯建立起真正的信任情感,所以他很快就抓到我的重點,然後就從是否繼續與孩子接觸的問題,轉移到討論該如何達成這個目標。後來即使有一些我待會會討論到的倒退狀況,整體上他都一直是對凱倫和史考特負責任的父親,之後甚至還跟前一段關係裡生下的孩子恢復了聯繫。
當我對同事描述這個案例時,有些人指出如果我訴諸布魯斯自身的利益,強調如果他拋棄孩子,到最後一定會覺得愧疚而懊悔,也能達到同樣的結果,讓布魯斯留在孩子身邊。事實上,我確實利用到這些訴求,因為我認為這些說法都是正確的:父母會從親子關係中得到深刻的回饋,而當父母拋棄孩子時,受傷的絕不只是孩子而已。但是我認為,在處理道德決定時,只訴諸於當事人的自身利益,是一個重大的錯誤,即使這些訴求「有用」,因為我們在其中倡導的個人利益思惟,將會侵蝕當事人自身的生命品質,最終也侵蝕到整個社群生活的品質。
在大部分的治療模型中,共通的語言都是自我在說話:我想要,我需要,我感覺,我認為。即使是會討論到「社會體系」的諮商師,通常也都是以個人損益分析的方式,討論個人與社會體系的關係。歸根究底,既然我身為諮商師,就算我相信一個父親有道德上的責任要留在孩子的生命裡,我也被訓練成只能以當事人的自身利益出發,來與我的當事人討論這件事。關注當事人即時的需求,當然是諮商中重要的考量,但它如果變成我們「唯一」的考量,那麼心理諮商就欠缺了道德與人性的深度,而諮商師到頭來也就等於在提倡滴漏式的心理經濟學。
簡單說,心理諮商缺乏一個有意識的,可以被討論、爭辯、和精練的道德傳統。諮商師一味避免明確的道德考量,結果反而容易在工作時和為文著作時,陷入某一套隱微的道德規範中。女性主義者已經指出,如果諮商師沒有對性別關係建立起明確清晰的價值體系,就很容易在諮商中加諸傳統的性別規範。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其他有關價值判斷的問題:如果你沒有一套統整一致的道德價值體系,你就無可避免地會落入老式的美國個人主義價值中,這種文化遺產事實上比美國文化中對母親或蘋果派的依戀還具影響力。(未完,歡迎上網閱讀更多書摘內容)
∼本文摘自《心理治療的道德責任》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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