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閱者後記 書序作者:謝明憲、許藝瀚
很榮幸有這個機緣,在2011年共同審閱了第五版的《精神分裂症完全手冊》,九年後又再審閱第七版的《思覺失調症完全手冊》。這些年來,美國精神醫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於2013年出版了DSM-5,更動了包含思覺失調症在內許多精神疾病的診斷準則,而台灣精神醫學會與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註:此一合作模式,正是本書第15章的最佳示範),積極推廣「精神分裂症更換譯名運動」,並由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於民國103年5月起更名為思覺失調症。
《思覺失調症完全手冊》是一本寫給所有思覺失調症患者、患者家屬、醫療人員,以及任何對思覺失調症有興趣的讀者的好書。全書的內容既完整,又深入淺出,除了增加讀者對於思覺失調症的認識之外,也期望透過概念的釐清,破除過去對於思覺失調症的迷思。為保持原作之精神,翻譯團隊以盡量保留原作者的用語為原則。
惟因美國的國情較之台灣有所不同,若干觀念與用語謹在此稍作澄清,期能協助讀者從台灣現況的觀點和本書中的內容作對照:
1.書中出現許多醫學上的專有名詞,為方便讀者瞭解,除了藥名之外,我們儘量以台灣精神醫學會所出版的DSM-5精神疾病診斷手冊為本,配合慣用的中文翻譯名詞。藥名的部份,由於藥物的廠牌眾多,使用中文藥物名稱易造成混淆,加上在台灣一般溝通仍以英文藥物名稱為主,因此藥名在本書中均保留英文。
2.美國並不像台灣有全民健保的制度,大多數的民眾必須參加商業保險,醫療的費用也遠較台灣為高。純就以每位患者能接受到的醫療照護而言,美國具有提供更完整醫療的條件(相對於其較高的醫療費用)。同時,美國在醫院系統之外的各類型患者團體也遠較台灣為多。目前國內精神照護系統已有一定規模,但仍有進步的空間;因此美國的照護系統,也有許多值得吾人「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之處。
3.臨床醫學研究是與時俱進的,特別是藥物的研究一直不斷推陳出新。因此作者在書中對於個別藥物的選擇或評論,並不一定就完全適用於台灣。建議思覺失調症患者仍須依照台灣實際藥物治療現況,「當一個聰明的病人」(實踐本書第11章),與醫師一起溝通用藥,進而「醫病共享決策」(實踐本書第7章)。
4.書中時常出現mad/insanity等看似負面的瘋狂字眼,似與本書期望去除讀者對思覺失調症的刻版印象的原意有所違背。事實上,作者之所以採用這樣的用詞,是反映了在英語世界中,對精神疾病的概念,在這一百多年以來的演進。「Insanity」的「in-」即「非」,「san-」即「理性」的意思,因此全字原指「非理性的」,從中世紀以來即泛稱精神失常的狀態。但當初人們並不知道所謂的「精神失常」是怎麼回事,也未有更好的名詞來稱呼它,因此這個詞流傳而為一般大眾所採用。直到後來,我們才慢慢瞭解精神的失常是一種疾病,因此目前的醫療專業用語中,皆已不再採用「insanity」一詞。作者採用從前的說法,一方面是表現歷史的源流(書中有不少次以有名的古人為例子),一方面是貼近英語民眾的說法,並無加強讀者刻板印象之意。
5.精神醫學,包括思覺失調症的診斷、治療與照護,誠如書中所記敘,雖然經過多年由患者、家屬、與醫療界的耕耘與經驗累積,已有長足進步,但距離能夠提供完整而全面的預防以及治療的理想尚有一段距離,仍需所有關心相關領域的參與者共同努力。
最後感謝心靈工坊願意籌劃翻譯這樣的一本好書。做為精神醫療的工作者,我們誠摯地期盼本書的上市,能夠在提升患者自我瞭解、家屬的體諒與照顧,以及社會大眾的認知上,達到一定的積極作用。 |